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2026级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奖助学金方案
发布者:商学院党政办公室来源: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
为奖励报考华东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的优秀学生,倡导“勤奋求实,励志明德”的学风和校风,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针对2026级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的优秀学生设立奖助学金,具体方案如下:
一、新生奖助学金类型及金额
2026级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奖助学金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奖项说明
(一) 人才类奖学金
1.杰出人才奖学金:凡荣获省、部委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生产者”、“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获荣誉证书,并经由商学院专业学位招生领导小组综合评定。
2.该奖学金为所报考学习方式通用中文班的全额学费,该奖学金获得者不再享受其他奖学金。
(二)统考类奖学金
1.统考奖学金:根据学生报考当年本项目所有录取学生的统考笔试总分进行排名(综合与英语二总分,满分300分)。按照统考总分235分(含)以上、统考第1-2名(共2名)、统考第3-5名(共3名)共三档评定。若出现统考笔试总分相同的情形,奖学金颁发遵循“统考笔试总分、英语单科分、综合单科分依次孰高”原则,按顺序递延。如出现三项分数相同的情况,则比较复试面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如分数相同,则比较背景评估成绩。
2.统考奖学金一等奖的奖学金为所报考学习方式通用中文班全额学费,该奖学金获得者不再享受其他奖学金。凡三年内有报考华东理工大学MBA/EMBA记录的学生(报考过2023-2025级,以研招网网报数据为准),不得参与统考奖学金一等奖的评定,只可参与统考奖学金二等、三等奖评定。
3.统考奖学金二、三等奖,只可兼得“职业成长类奖学金”和“其他类奖助学金”。
(三)职业成长类奖学金
1.通过背景审核的学生,可获得背景审核奖学金。
2.参加完职业成长面对面的学生,可获得职业成长面对面奖学金。
3.职业成长类奖学金项之间可兼得。
(四)助考类奖学金
1.诚意奖学金:一志愿报考华东理工大学MBA/EMBA并被录取的非全日制学生。
2.励志奖学金:该项奖学金鼓励学生勤勉刻苦,积极备考,申请时需提供辅导班发票或收据等备考学习证明。
3.助考类奖学金项之间可兼得。
(五)评定类奖学金
1.校友/亲友奖学金:华理校友或员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需提供“华东理工大学”毕业证书、在职证明和关系证明后进行评定。
2.产教融合精英奖学金:学生需提供单位的工作证明和劳动合同(派遣制员工除外),并获得华东理工大学实习基地或商学院产教融合基地企业人力资源部书面确认后进行评定。
3.产教融合精英奖学金-临港专项:就职于上海临港园区的企业员工,需提供企业三地合一的证明(指就职企业注册地、经营地、纳税地均在临港),并由上海临港人才有限公司审核通过后进行评定。
4.戈壁奖学金:华理商学院加入“玄奘之路戈友奖学金计划”,学生需与玄奘之路秘书处进行戈友身份确认,并提交由玄奘之路秘书处提供的戈友身份证明后进行评定。
5.飞行奖学金:申请飞行奖学金需为工作及生活为非上海市的学生,需另提供充分证明。项目根据单位证明、1年以上非沪社保证明、外地居住证明(住房或租房证明)、来沪往返交通等证明材料进行评定。如入学后发现所提交材料与实情不符,终止发放该项奖学金。
6.科创奖学金:为鼓励科创,凡报读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科创MBA班的学生,可获得科创奖学金。
7.评定类奖学金项之间互不兼得,就高评定。
(六)其他类奖助学金
1.EMBA精英奖学金:授予报读华理-法国雷恩EMBA双学位班的学生。
2.智汇医药奖学金:该奖学金由智科汇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捐赠设立,以鼓励非全日制EMBA大健康产业管理班和全日制MBA生物医药班的学生。分别按照统考成绩取华东理工大学EMBA大健康产业管理班或全日制MBA生物医药班的各前5名,共10名(详见“华东理工大学‘智汇医药奖学金’评选办法”)。若出现统考笔试总分相同的情形,奖学金颁发遵循“统考笔试总分、外语单科分、综合单科分依次孰高”原则,按顺序递延。如出现三项分数相同的情况,则比较复试面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如分数相同,则比较背景评估成绩。
3.全日制助学金:按照国家助学金的相关政策要求,被录取为华东理工大学MBA全日制非定向的学生,可享受两年学制内每人每年国家助学金6000元,共12000元。
4.其他类奖助学金项之间可以兼得。
三、附则
1.新生奖学金针对一志愿报考华东理工大学MBA/EMBA且最终被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正式录取2026级MBA/EMBA学生。学习方式指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2.奖助总额不超过所报考学习方式通用中文班学费总额,全日制通用中文班学生所获“助考类奖学金+评定类奖学金”总金额不超过30000元,非全日制学生所获“助考类奖学金+评定类奖学金”总金额不超过60000元。若奖学金在发放过程中产生个税问题,由学生自行承担。
3.奖助学金根据每学年学费缴纳比例发放。学生如在今后学习过程中出现违纪、退学等情况,取消奖励。未按时按比例缴纳学费或休学,暂停奖助学金发放。退学学生需退还申请退学学年已发放的奖学金。
4.本细则中奖学金仅在新生入学时评定一次,奖学金材料提交时间以项目部邮件通知为准,逾期提交材料的不再进行补评,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奖学金评定材料的学生,视为放弃该奖学金。
5.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MBA/EMBA项目部所有。
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2025年9月